一、人员需求,
年龄:18—39周岁;身高:170CM以上。
二、聘用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和重大疾病,无异常举止行为)。
3、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独立工作,服务态度好。
4、熟悉安全制度及安全器材使用、紧急事故之预防与安排;
5、良好的亲和力,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6、严格按照部门的要求进行工作。
三、岗位职责:
1、掌握安全事宜,服勤于大门前、大厅内、及各指定之警卫岗;
2、遵行保安经理之指示,服勤安全警卫勤务,确保财产与顾客全。
四、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制
五、工作时间:两班倒,如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随时听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