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申请,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贵州省文学奖等表彰项目拟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初审意见,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拟对以下事项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
一、拟将贵州省文艺奖、贵州省文学奖授奖主体由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贵州省作家协会调整为贵州省文艺奖(贵州省文学奖)评审委员会。
二、拟将“贵州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表彰项目名称调整为“平安贵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周期由3年调整为4年。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省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3月7日
电话:0851-85837320(兼传真)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邮编550001)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