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通过制订新区科技产业技术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和引导贵安新区项目的方向、产业的导向和发展的定向,并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合作,在科技技术交流、科技项目对接等方面积极支持贵安新区招研引资工作,积极遴选挖掘科技成果,有针对性的为贵安新区企业、个人提供科技服务,推动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安新区党工委关于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会决策部署,确保科技产业研究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雇员,为贵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通过招聘方式,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人员签订合同,在贵安新区享受事业编制内职员同等政治和经济待遇的人员,具体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雇员4名。各招聘岗位详见附件《贵州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员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贵州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员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8年3月1日仍未满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8年3月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8.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3月28日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3日(节假日、周末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将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至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会(地址:贵安新区行政中心3号公寓楼二楼3205室);
网上报名:将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454603204@QQ.com。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会2018年公开雇员报名表》(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打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根据聘用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审查合格后通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龙潭路1号)
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2.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19日(每日9:00—12:00,14: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安新区行政中心3号公寓3205办公室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加分
(1)加分政策
按照《贵安新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贵安新区“百名志愿者服务团”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报考单位组织实施,报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25日前办理。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面试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较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雇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当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招聘雇员对象,由考察政审组采取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八)确定聘用对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贵安新区政治部审核,经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会咨询。
报名地址: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会(贵安新区行政中心3号公寓3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88905722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
地 址: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百马大道99号
附件:1、雇员贵安新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管委会招聘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2、贵安新区科创中心管委会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2018年3月28日